为了房子的买卖而“假离婚”避税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了,近日,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对此表示“如果一个政策造成一些人间悲喜剧,这个政策肯定是有缺陷的。”为何离婚后再卖房可以避税呢?这是很多人的疑问,今天吉屋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。
离婚后再卖房可以避税的操作过程
卖房的先离婚,把要卖的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,买房的也离婚。卖房的男方跟买房的女方结婚,房子就成了俩人的共同财产,俩人再离婚,把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。然后两边都复婚就行了,一分税钱都不交,只要双方事先谈妥就行。
在上述操作过程中,以最后一个环节为例,由于复婚前房子已经在女方名下,所以房子虽然是买房夫妻共同购买,但却成为了女方的婚前财产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婚前财产离婚后归个人,万一日后感情生变,相关的风险就出现了。如果想要双方共有,就需要加名。而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是,许多购房者都是贷款购房,在贷款没有还清前是无法完成加名的。因此在上述办法中,无论哪一环出了问题,都会带来家庭和财产方面的损失,操作不当很有可能“赔了夫人又折房”。
数据离婚后再卖房可以避税:少交30万税
2013年11月,北京市民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,北京市2013年前三季度离婚登记数量达39075对,已经超过上一年全年数量,与上一年前三季度相比暴增了四成。
专家认为,离婚数量的快速增长与“国五条”中20个税征收政策有关。
2013年3月,北京楼市“国五条”调控细则出台,规定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,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,该政策仅仅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据媒体报道,受该政策影响,很多拥有二套房的家庭选择通过离婚的方式逃避高额税收。
北京的毛先生和太太有两套住房,他们想把位于通州一处市场价达170万元的房子卖掉,按照政策他们需要交近30万元的税款。最后毛先生和太太将两套房分别记在两人名下,然后进行离婚登记,“这样我们出售的房子就算自己的唯一住房,可以节约近30万元费用。”
楼继伟谈离婚卖房逃税后再复婚
离婚后再卖房可以避税:不少家庭在出售自己的第二套房,首先离婚,卖了房之后再结婚,这样就不交20的个人所得税。
[楼继伟]你说的这个情况是个人所得税,财产转让所得应该交20,按20的税率交个人所得税。法定是这样讲的,但实际上法律上有过一个授权,在征收比较困难的时候,税务局可以制定一个简易征收的办法,因为怎么计算转让收入是很难的,他做不到,但法律规定是可以收的。
[楼继伟]您说的现在北京市规定还是按20的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,结果出现了你说的那种问题,有人离婚,因为二套房嘛,个人所得税按个人收,所以带来一些问题。我们不是按家庭征收的个人所得税,下一步改革的时候改成综合所得税时要考虑。
[楼继伟]第二个,在很多国家征收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的时候,他是给予不同的便利的,比如说你再买一套房的时候,原来的转让所得部分可以抵税基等等,有这样一些规定。我们目前由于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,这种政策在目前税制之下还比较难以选取。至于说到因此有人就离婚,我是认为,如果一个政策出来,造成一些人间的悲喜剧,这个政策肯定是有缺陷的。
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再卖房可以避税的相关信息,假离婚虽然可以逃避20的个人所得税,但是同时也暗藏着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