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;2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;3、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六个月内又起诉的。诉讼离婚条件1、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2、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3、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4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5、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……
家庭暴力就是指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。同时“持续性的、经常的”家庭暴力构成虐待。遭遇家庭暴力,为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处于有利的地位,争取到更多的权益,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,一定要做好以下准备:家庭暴力离婚诉讼准备(一)一旦出现婚姻麻烦,并已经产生离婚的念头,一定尽早到婚姻专职律师处进行一个详细的全面的咨询,这些咨询包……
《婚姻法》第32条规定,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因此,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:夫妻感情已破裂。但具体到日常实践中,当事人对如何算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感到很茫然,尤其在举证方面更是无从着手,因此小编根据《婚姻法》第32条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尽可能的列举如下。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一、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1、重婚行为的认定标准《刑法》第258条规定:“有配偶而重婚……
很多即将离婚的夫妻,已经难以心平气和的坐下谈判,由于双方缺乏互信,更是对争议的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。但不能因此就认为没有谈判的必要或断定再没有谈判成功的可能。本律师认为,在男女双方难以谈判的情况下,可以请律师协助谈判,注意技巧,有时是可以谈判成功的。那么离婚谈判有哪些注意事项呢?小编为您详细介绍,欢迎阅读。离婚谈判的注意事项1.要有耐心:要耐心倾听对方陈述,不要常常打断;2.选择合适的环境谈离婚:……
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、债务的分担、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,而向人民法院起诉,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,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。诉讼离婚如何办理?小编为您详细介绍,欢迎阅读。诉讼离婚如何办理1、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,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。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去当地法院立案即可;2、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,一方居住在外地……
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财产、债务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时,最有效率的办法就是诉讼离婚。那么,诉讼离婚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吗?诉讼离婚原告不出庭会自动撤诉吗?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一、诉讼离婚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吗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,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,必须提交书面意见。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。(一)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。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,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……
我国的民事诉讼是实行二审终审,在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之后就发生法律效力。除此之外,还有审判监督程序,也就是再审。在婚姻案件中,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再审?我过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?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,欢迎阅读了解!网友咨询:我和丈夫一年前经过法院二审被判决离婚,财产也进行了分割,但是最近我又从朋友处得知他曾私自借给过朋友二万块钱,这部分也是我们的共同财产,我想通过法律渠道要回属于我的那部分。……
在什么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能被判离呢?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但是感情是否破裂需要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……
诉讼离婚案件中,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,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。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,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,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,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;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,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,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;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;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,由被告……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包括离婚案件在内的普通民事纠纷,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下列民事诉讼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:1、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;2、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;3、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;4、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;5、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