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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离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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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计算“分居”2年的时间?
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”的“两年”时间的计算方式:一、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,到提出离婚诉讼(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)的当天止;二、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。如果分居后又同居,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,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,也就是说,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,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。依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,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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