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11月23日
上海离婚律师网logo
免费咨询热线
133-700-11000
对代书遗嘱的内容如何合理分配
【案件】遗嘱人周生(化名)与被告(反诉原告)龙秀(化名)于1982年结婚,四原告系周生与其前妻所生子女,二第三人系被告(反诉原告)龙秀与其前夫所生子女。周生与龙秀结婚后,原告周文(化名)、周放(化名)、第三人邱菊(化名)、邱海(化名)与之共同生活,邱菊、邱海的生活费用由国家承担直至二人成年。原告周放后至其父所在单位XX站参加工作。1999年参与单位房改,购买了单位福利房一套,购房款用其父周生的工龄……
如何协商处理遗产分割问题
"【案件】原告王水(化名)、王君(化名)系被告孙庆(化名)、罗英(化名)之外孙女。2009年3月1日原告之母孙华(化名)在搭乘周贵(化名)的私家小车从XX回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死亡,事故发生后,周贵除承担了安葬孙华的全部丧葬费用之外,还赔偿了孙华亲属各项损失12万元,此款全部由被告孙庆领走。另外,被告孙庆还从交警大队领走了孙华遗留的黄金耳环一对、黄金项链一条、吊坠一个、白金戒指一个等首饰以及人民币1……
配偶及子女的遗产继承顺序问题
【案件】邓乐(化名)诉称:她的丈夫陈杰(化名)于2008年11月8日去世。她与丈夫拥有的共同财产为:X号X栋X房(建筑面积102平方米,尚未取得产权证)、XX小区XX栋XX房(建筑面积140平方米)、价值约56万元的股票以及42893元存款。她育有二子。请求法院判决两处房屋、陈杰名下的存款归其所有,二子各分一半的股票。 陈谱(化名)承认邓乐主张的事实,但认为两处房屋加上存款的价值,已超过父母共同……
胎儿的遗产继承问题
【案件】陈华(化名)生前系XX职工。2007年,XX县电力局为陈华等346名职工向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投保了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。2007年10月27日15时10分许,陈华与其母雷芳(化名)同车回家时,因发生交通事故,雷芳当即死亡,陈华因伤重经抢救无效死亡。陈华死亡时,第一顺序的的继承人为原告三人。事故发生后,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对陈华的死亡支付了保险金1……
他的“遗嘱”具有法律效力吗?
【案情】 被继承人戴某于2015年7月23日不幸去世,其父亲、母亲均先于其去世。去世后共有三个继承人:妻子魏某、儿子戴某文、女儿戴某琳。被继承人婚前无个人财产,死后留有遗产为:价值20万元二居室房屋及价值91.9359万元三居室各一栋。其中后一栋房屋,被继承人生前留有声明一份,称该房屋为妻子魏某单独所有(此声明内容为打印件,声明人戴某生前在落款处摁手印)。还查明该栋楼房屋系贷款购买,可分割部……
当事人无证据支持主张时如何处理
【案件】 被继承人李毅(化名)与原告李秀(化名)系母子关系,与原告李明(化名)系兄弟关系,与李告(化名)系父子关系,与被告张英(化名)系夫妻关系,其与被告张英于1993年5月11日登记结婚,婚后,被告张英女儿李林(化名)随被继承人李毅(化名)生活,与其形成继父女关系。原告李明因是聋哑人,和被继承人一起居住生活。 被继承人李毅于2008年6月15日死亡,其死亡时,所在单位发放一次性抚恤金……
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与债务问题如何解决
【案情】被告朱先生与原告朱女士系兄妹关系。1999年初,朱先生可以享受房改房优惠政策买房,但因无钱,在和儿子商量遭拒绝后,请求朱女士为其支付全部购房款。1999年6月13日,朱女士出资14600元(人民币,下同)为朱先生买下位于XX小区房屋一套。 同年4月15日,朱先生向朱女士出具承诺书一份,并在X市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,承诺如其百年前未归还房款,该房屋由朱女士继承。后朱先生儿子私下找到朱女士,表……
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与债务问题如何解决
【案情】原告之子吴某与被告王某于2006年11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,2008年8日10日,原告之子吴某去世。但其遗产没有分割清楚,故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给付原告应继承吴某的遗产44479元。 【案件焦点】 关于本案中遗产的分割问题存在争议 【评析】 经查明,2006年11月14日,原告之子吴某与被告办理结婚登记。为装修房屋和添置家俱、电器,2006年12月20日向陈某借款……
抚恤金如何合理分配
【案件】原告吴保(化名)之子吴辉(化名)与被告王红(化名)于2006年11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,2008年8日10日,吴辉去世。吴辉去世后,吴辉遗产在被告XX街道办事处集资款3000元、抚恤金15420元、丧葬费4000元,共计22420元,除原告吴保已领取10280元,余款11340元,要求全部分给原告吴保,故诉请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红、XX街道办事处给付原告吴保应继承吴辉的遗产、抚恤金……
赡养老人是义务 不能通过协议免除
【案情】 今年均已70多岁的李梅、张文夫妇共生育有两个儿子,即大儿子张某华,二儿子张某强,均已成家。 近年来李梅、张文随着年纪的增大病痛不断,已经没有了生活来源,两人的赡养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。但两子对老人的赡养却是互相推脱,三年前终于在村干部的主持下两儿子达成了协议:父亲随大儿子张某华生活,由张某华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,并不再对母亲承担任何义务。母亲随二儿子张某强生活,由张某强承担其生养死葬……
找律师,当然到上海离婚律师网~
上海离婚律师咨询热线